2024年下半年兴城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 招聘教师公告
为促进兴城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,切实加强兴城市教 师队伍建设,现就兴城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招聘全日制毕 业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:
一 、招聘岗位
本次共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8名,具体岗 位信息见《2024年下半年兴城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招聘教师 计划信息表》(附件2)。
二 、招聘对象
辽宁师范大学、沈阳师范大学、鞍山师范学院、渤海大 学、沈阳大学、大连大学2025年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、硕 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。
对于上述学校2024年毕业生,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 仍在毕业学校或人才服务机构保管的,须提供上述部门出具 的《未就业证明》,方可报名。
三 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
3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具有扎实
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,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 献精神,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;
4.身心健康,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 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5.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,研究生阶段学历 专业要求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(相近专业见附件 2);
6.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;2025年应届毕业生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备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 格证明》或《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》;
7.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毕 业证、学位证、教师资格证,否则不予聘用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
1.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的;
2.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,以及受刑 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;
3.在公务员考录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 行 为 的 ;
4.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;
5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6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 形 的 。
四、招聘方式
采取面试(试讲)的方式进行。
由兴城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教师招聘专家评 审组,专家评审组负责应聘考生的考核认定工作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在辽宁师范大学、沈阳师范大学、鞍山师范学院、渤海 大学、沈阳大学、大连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。
(二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4年12月19日(8:30-11:30、13: 30-15:30)
2.报名地点: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2号楼 507教室
3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4.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(按照以下顺序排列):
(1)《2024年下半年兴城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招聘教师 报名表》(附件3),应聘人员提前下载并填写,用A4 纸打 印,本人手写签名;
(2)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);
(3)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;
(4)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,2025年应届研究生 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,需提交院校领导签字、并 加盖学校公章的《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》(附件4),同
时提交手写签名的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 承诺书(附件5);报名者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、学位证及 学信网学历认证(带二维码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 案表》);
(5)教师资格证原件、复印件及网上确认件(中国教师 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)。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 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或 《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》的,要提交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合格证明》或《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》原件、复印件及手写 签名的能于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 师资格证承诺书(附件6);
(6)《毕业生推荐表》原件及复印件;
(7)自荐材料(A4 规格,包括本人简历、所获荣誉和社 会实践等);
(8)最高学历已完成学期各科成绩单(加盖院系公章);
(9)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 料(含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毕业生、三好学生 等各项荣誉证书、奖学金、能力等级证书、论文、课题、竞 赛、其它获奖证书等),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,提交最高级 别证书即可(数量不限)。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。
(10)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以及学生干部的报考人员 须提交院系证明(加盖院系党支部印章、院系党支部书记签 字)(附件7、附件8)。
(11)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服务机构出 具的《毕业生未就业证明》(附件9)。
5.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,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 和材料,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,一 经查实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。
(三)资格审查
兴城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 格审查 。
按照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1:3的比例进入面试,未达到 规定面试比例的,以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如果各招 聘学科岗位超出规定比例,按照“五优先”原则(1.葫芦岛市域 内户籍优先,同为葫芦岛市户籍兴城市户籍优先;2.师范类 专业优先,学历按从高到低排序;3.中共党员优先,按中共 正式党员、中共预备党员排序;4.学生干部优先,按优秀学 生干部、学生干部排序;5.各种荣誉优先,荣誉等级从高到 低排序、等级相同按受奖次数多少排序。下同)确定面试人 员名单。
(四)面试
1.面试方式:试讲(微型课)
2.面试时间:资格审查确定试讲人员后另行通知 3.面试地点:报名现场通知
4.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,先抽取讲课顺序签,根据
顺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题签,确定试讲内容。准备10分 钟后,讲授一节10分钟微型课。备课、试讲参考用书结合 《各岗位面试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》(附件10),教材自备。
5.招聘教师专家评审组对试讲人员试讲情况进行量化打 分。试讲满分为100分,75分以上(含75分)为合格分数。
报考同一学科岗位考生按面试总成绩排名。学科岗位招 聘人数按照1: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。招聘人数大于1人,
且具体招聘学校不唯一的岗位,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, 依次自愿选择具体单位,明确岗位。面试成绩相同时,按照 “五优先”原则排序;再并列的进行加试。
(五)签订就业协议
确定签约人选后,进行现场签约。面试考生要携带好本 人的“三方就业协议”(网签考生无须携带,但请提前做好本 人网签相关信息填报等工作),由招聘学校与最后确定的聘 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。放弃现场签约的,按照试讲成绩依次 递补。递补成绩并列者,按照“五优先”原则排序递补。
就业协议签订后,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 责任和义务,任何一方违约,按协议约定执行。
(六)资格复审
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,由兴城市教育局、兴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用人单位对考生应取得的毕业证 书、学位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档案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。 考生若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、学位证和教
师资格证等,以及档案中有记载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,原 签订就业协议终止,取消录用资格。
(七)体检
已签约的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参加兴城市教育局统 一组织的体检(费用自理)。体检工作参照《关于修订<公务 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及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(试行)的通知>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、《关于进一 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 和就业权利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2号)、《关于进一 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 65号)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。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 复检的,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兴城市 教育局提出。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 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 项目,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对体 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,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,不 予聘用或取消聘用。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。
(八)考察
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。考察 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,工作实绩等 方面情况,考察时,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 式进行,同时上官方网站验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。考察中 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,并将结论及依据明
确告知被考察人员。考察合格者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。
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,不再递补。
(九)公示
拟聘人员名单在辽宁师范大学、沈阳师范大学、鞍山师 范学院、渤海大学、沈阳大学、大连大学就业信息网上公示,
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(十)聘用
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,落实事业单位编制,办理 聘用备案手续。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 为12个月,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。试用期包括在聘用 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 的,取消聘用。
六、应聘须知
(一)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缴纳违约金的,由毕 业生自行承担。
(二)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教师资 格证,则就业协议自动终止。
(三)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,应聘者提交的信息 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。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 格条件的,取消本次面试成绩和聘用资格,应聘者承担违约
责 任 。
(四)本次教师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办理相 关手续,在受聘单位服务期5年(含试用期)。服务期内不
允许调动工作岗位和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,否则视为 自动辞职 。
(五)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 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 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、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,均 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。
(六)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辽宁师范大学、沈阳师范大 学、鞍山师范学院、渤海大学、沈阳大学、大连大学就业信 息网,及时了解相关信息。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畅通,以便用 人单位沟通;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 的,后果由考生自负。
(七)受聘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参照《兴城市引进研究生 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兴委发〔2022〕6号)执行。
(八)本方案由兴城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责解释,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咨询电话:0429-5332013(工作日)
提示:校外人员入校参加招聘会需要查看《辽宁师范 大学用人单位及校外考生入校说明》,填报入校申请,申请
通过后方可入校。
兴城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
2024年12月13日
2024年下半年兴城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
序号 |
学段 |
岗位类别 (名称) |
招聘数量 |
招聘单位及数量 |
学历 |
学位 |
专业要求 |
其他条件 |
单位 |
数量 |
1 |
初中 |
语文教师 |
2 |
兴城市第三初级中学 |
1 |
研究生 |
硕士及以 上 |
中国语言文学、课程与教学论(语 文)、学科教学(语文) |
取得初中及以 上对应学科相 应教师资格证 |
2 |
兴城市第四初级中学 |
1 |
3 |
数学教师 |
1 |
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附属 中学 |
1 |
数学、课程与教学论(数学)、学 科教学(数学) |
4 |
地理教师 |
1 |
兴城市第二初级中学 |
1 |
地理学、课程与教学论(地理)、 学科教学(地理) |
5 |
道德与法治教师 |
2 |
兴城市第四初级中学 |
2 |
政治学、马克思主义理论、课程与 教学论(思政)、学科教学(思 政 ) |
6 |
历史教师 |
2 |
兴城市第四初级中学 |
2 |
历史学类、课程与教学论(历史) 、学科教学(历史) |
小计 |
|
8 |
|
8 |
|
总计 |
|
|
18 |
|
18 |
|
|
|
|
附件1
2024年下半年兴城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
序号 |
学段 |
岗位类别 (名称) |
招聘数量 |
招聘单位及数量 |
学历 |
学位 |
专业要求 |
其他条件 |
单位 |
数量 |
1 |
高中 |
语文教师 |
2 |
兴城市高级中学 |
1 |
研究生 |
硕士及以 上 |
中国语言文学、课程与教学论(语 文)、学科教学(语文) |
取得高中及以 上对应学科相 应教师资格证 |
2 |
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 |
1 |
3 |
数学教师 |
1 |
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 |
1 |
数学、课程与教学论(数学)、学 科教学(数学) |
4 |
物理教师 |
1 |
兴城市高级中学 |
1 |
物理学、课程与教学论(物理)、 学科教学(物理) |
5 |
化学教师 |
1 |
兴城市高级中学 |
1 |
化学、课程与教学论(化学)、学 科教学(化学) |
6 |
生物教师 |
1 |
兴城市第三高级中学 |
1 |
生物学、课程与教学论(生物)、 学科教学(生物) |
7 |
思想政治教师 |
2 |
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 |
1 |
政治学、马克思主义理论、课程与 教学论(思政)、学科教学(思 政 ) |
8 |
兴城市第三高级中学 |
1 |
9 |
历史教师 |
1 |
兴城市第三高级中学 |
1 |
历史学类、课程与教学论(历史) 、学科教学(历史) |
10 |
地理教师 |
1 |
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 |
1 |
地理学、课程与教学论(地理)、 学科教学(地理) |
小计 |
|
10 |
|
10 |
|
附件2
2024年下半年兴城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招聘教师报名表
姓 名 |
|
身 份 证 号 |
|
照 片 |
出生日期 |
|
性别 |
|
民 族 |
|
政治面貌 |
|
报考单位(全称) |
|
最高学历 |
|
报考岗位 |
|
最高学位 |
|
毕业院校 |
研究生 |
|
毕业时间 |
研究生 |
|
本 科 |
|
本 科 |
|
所学专业 |
研究生 |
|
研究生是否师范专业 |
|
本 科 |
|
本科是否师范专业 |
|
教师资格证种类 |
|
教师资格证 任教学科 |
|
外语语种 |
|
外语 等级水平 |
|
计算机 等级水平 |
|
户籍所在地 |
|
现常住地址 |
|
本人手机 |
|
紧急联系人手机 |
|
电子邮箱 |
|
学号 |
|
个 人 简 历 |
(从高中开始填写) |
获得荣誉(限 最后学历期间 获得的) |
|
诚 信 承 诺 |
1.本人承诺: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内容真实有效,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或存在弄虚造假等不诚 信行为,取消聘用资格。 2.本人承诺:未与其他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,且未缴纳过社会保险,否则取消聘用资格。 3.本人承诺:严格遵守公告要求,服从相关部门的组织、管理和监督,否则取消考试和聘用资 格。 本人签名(手签): 年 月 日 |
注:表格填写完毕打印后,由本人在签名处手写签名,否则无效。
附件3
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
兹证明 ( 学 校 名 称 )大 学 ( 系 名 称 ) 系 (专业 名称)专业学生( 姓 名 ) ? 年入学,学制 年, 是2025 年 全 日 制 应 届 研 究 生 毕 业 生 。 身 份 证 号 码 ,生源地为 ( 省 份 名 称 ) 省 ( 市 名 称 ) 市 ( 区 县 名 称 )区。
本科所学专业: 研究生所学专业:
本科是否是师范类专业: (填“是”或“否”) 是否公费师范生: (填“是”或“否”)
是否定向: (填“是”或“否”) 是否委培: (填“是”或“否”)
是否在职人员: (填“是”或“否”)
特此证明。
学籍负责人签字: (院系公章)
年 月 日
附件4
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承诺书
姓 名 : 身份证号:
本人郑重承诺,将于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、 学位证,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。
承诺人签字(按手印): 年 月 日
附件5
202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取得 教师资格证承诺书
本人( 姓 名 ) 系 ( 学 校 名 称 ) 大学 ( 系 名 称 ) 系( 专 业 名 称 )专业学生,是2025年全日制应届研究生毕 业生。身份证号码
o
本人已取得 ( 学 段 ) (专业)的《中小 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/《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》。
本人申报 (报考学校) (报考学科)
岗位,本人承诺于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 求的教师资格证,否则取消聘用资格。
承诺人签字:(按手印) 年 月 日
附件6
学生党员证明
兹证明 (学校名称) 大学 ( 院 系 名 称 ) 院/系 (专业名称) 专业学生( 姓 名 ) ? ( 性 别 ) ? ( 民 族 ) _, 年 月出生,身份证号:
系我院/系 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。
该同志于 年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现为中共 预备党员/正式党员)
o
特此证明。
学院党支部书记签字: (学院党支部印章)
年 月 日
附件7
学生干部证明
兹证明( 学 校 名 称 ) 大学( 院 系 名 称 ) 院/系_ (专 业名称)专业学生 ( 姓 名 ),( 性 别 ), (民族) > 年 月出生,身份证号: _,系我院/系 2025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。
该同学现担任( 学 校 / 学 院 / 班 级 ) 具 体 职 务 干部。
特此证明。
院系负责人签字:
(院系公章) 年 月 日
附件8
毕业生未就业证明
考生 (身份证号 ) 系 学校 届 专业 (学历)毕业生。该 生档案于 年 月起在我处保管,档案中无与有关单 位签订劳动合同等就业材料。
特此证明 。
(盖章)
年 月 日
附件9
各岗位面试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
序号 |
岗位 |
试讲科目 |
课 本 名 称 |
出版社 |
1 |
高中语文 |
高中语文 |
高中语文必修上册(17年版课标) |
人民教育出版社 |
2 |
高中数学 |
高中数学 |
高中数学(B版)第二册(17年版课标) |
人民教育出版社 |
3 |
高中物理 |
高中物理 |
高中物理必修第二册(17年版课标) |
人民教育出版社 |
4 |
高中化学 |
高中化学 |
高中化学(B版)第二册(17年版课标) |
人民教育出版社 |
5 |
高中生物 |
高中生物 |
高中生物必修1分子与细胞(17年版课标) |
人民教育出版社 |
6 |
高中思想政治 |
高中思想政治 |
高中思想政治必修3政治与法治(17年版课标) |
人民教育出版社 |
7 |
高中历史 |
高中历史 |
高中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(上)(17年版课标) |
人民教育出版社 |
8 |
高中地理 |
高中地理 |
高中地理必修第二册(17年版课标) |
人民教育出版社 |
9 |
初中语文 |
初中语文 |
八年级上册 |
人民教育出版社 |
10 |
初中数学 |
初中数学 |
八年级上册 |
人民教育出版社 |
11 |
初中地理 |
初中地理 |
八年级上册 |
人民教育出版社 |
12 |
初中道德与法治 |
初中道德与法治 |
八年级上册 |
人民教育出版社 |
13 |
初中历史 |
初中历史 |
八年级上册(中国历史) |
人民教育出版社 |